出生医学证明怎么补办发布日期:2020-04-25 浏览次数:

         如丢失出生证明需补办者,请带好以下材料来办理:

  (1)新生儿父母双方二代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书面申请和村委或居委会证明(各自一份);

  (3)分娩记录(住院病历)和原《出生医学证明》副页或存根复印件;

  (4)新生儿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是否登记户口的证明(已落户的复印户口本孩子个人单页,未落户需父母双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未落户口证明);

  (5)登报丢失声明(登报声明一月以后补办)。

  申请补发时应提交如下材料:(一)《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二)签发机构新生儿分娩信息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的存根复印件;(三)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四)在当地市级以上报纸刊登的《出生医学证明》丢失声明;(五)未落户的新生儿,需提供父母双方户籍所在地公安户籍机关出具的该新生儿未落户证明。

  已经办理户口登记手续后遗失的,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文,副页和存根粘贴在《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上与相关资料登记永久保存。

出生医学证明怎么补办(图1)